重回78,我当守山人吃香喝辣 - 第8章 打个猎居然还碰到对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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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张丰年犹豫了半天,最后咬了咬牙,像是下了天大的决心。
    “你跟我来。”
    他把兔子放好,带著白阳朝院子角落一间锁著的杂物房走去。
    白阳心里一跳,知道这事成了!
    张丰年用一把锈跡斑斑的钥匙打开锁,推开门,一股子霉味扑面而来。
    他从墙角扛出来一把长枪,那是一把老掉牙的单发猎枪,苏联货,枪托的木头都磨得包了浆,枪管也有些发乌,看著就有些年头了。
    “这是队里唯一的一桿枪,平时锁著防野猪的。”张丰年把枪递给白阳:“你会用不?”
    白阳接过枪,手往下一沉,分量不轻。
    他熟练地拉开枪栓,空仓上膛,开锁、退壳、装填,又把枪栓推回原位,回到待击状態。
    整个动作,一气呵成,行云流水,没有半点生涩和犹豫,那股子老辣的劲,比队里那几个老民兵都利索!
    张丰年彻底傻眼了。
    这哪里是个新手?这分明就是个玩了一辈子枪的老炮!
    不过一想白阳的外公本来就是守山人,这小子会这点把式也不奇怪。
    张丰年已经不关心白阳咋会用的了,他现在只知道,这小子,真能用!
    他从一个油布包里,小心翼翼地数出五发黄铜色的子弹,摊在手心上。
    “枪可以借给你,但是,我得把丑话说在前头。”张丰年的表情严肃到了极点:“就这五发子弹,打完了就没了,省著点用。打到的任何猎物,队里要分一半,这是规矩。”
    白阳点了点头:“要得。”
    张丰年压低了声音,凑到白阳耳边:“要是能打到山羊,肉分给我,队里那份,我用我自己的工分给你顶上!”
    “好!”
    张丰年把五发子弹塞到白阳手里:“这几天,你就先当咱们队的临时『守山人』,巡巡山,看看有没有啥害兽,要是干得好,开春了,我就正式向公社给你申请!”
    白阳心里一喜:“谢谢张叔。”
    张丰年不止给了他枪,还给了他一个临时身份,实在是意外之喜。
    “你也是个可怜的娃儿。”张丰年嘆了口气:“屋里还有点队里剩下的盐巴、火柴,还有两件旧棉大衣,虽然破了点,但总比没有好,你都拿去用,別冻著了。”
    白阳又是一番道谢,心中感动万分。
    他们娘仨,总算是在这大雪封山之前,有了一个临时的合法身份,一个能暂时立足的根本。
    能不能真正保住这个身份,就看他的本事了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白阳拿著那杆老猎枪回到窝棚的时候,天已经快黑了。
    屋门口,娘庞月娥和妹子白灿灿正站著,俩人冻得直跺脚,遥遥相望。
    一看到白阳的身影走近,白灿灿那张冻得通红的小脸蛋上,立马就有了光。
    “哥!”她喊了一声,声音脆生生的,跑了过来。
    庞月娥也赶紧迎上去,一把抓住白阳的胳膊,上下打量著,嘴里念叨著:“你可算回来了!”
    白阳一把抱起白灿灿,咧嘴笑了笑。
    “娘,先进去再说。”
    三人走进了屋,白阳把白灿灿放下,才把背上用破布裹著的傢伙事儿卸了下来。
    破布一解开,那杆黑黢黢的老套筒猎枪就露了出来。
    庞月娥和白灿灿都愣住了。
    白灿灿的眼睛瞪得溜圆,像是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。
    “你真把枪借回来了?”庞月娥一脸震惊,她想伸手摸一下,又赶紧缩了回去,眼神里又是惊又是怕。
    “这是队长借给我的,让我当临时守山人,以后咱家就能靠这个吃上肉了。”白阳一边说,一边把枪靠在墙根,又从怀里掏出那个张丰年现写的临时任命书:“你看,这是大队的任命,正儿八经的,不是瞎搞。”
    庞月娥不识字,但还是凑著昏暗的光,眯著眼睛看了半天,也看不懂上面写的啥,但那红彤彤的公章她是认得的。
    她心里的石头落下了一半,可担忧却又提了起来:“守山人是要把命別在裤腰带上过日子的,山里那些狼虫虎豹,哪个是好惹的?”
    白阳笑著安慰:“你放心,我心里有数,不会拿自个儿的命开玩笑,我平时就在浅林子里打点小东西,不会去深山的。”
    庞月娥现在觉得他越发懂事,也不再多说什么,嘆了口气:“难为你了。”
    白灿灿在旁边跳著:“妈,饿,吃肉肉。”
    一边跳一边叫,口水都流下来了。
    这小孩儿吃了两顿肉,现在心里全想著肉,连苞谷面都吃不下了。
    白阳和庞月娥一笑:“真是小馋嘴。”
    “行,妈给你们弄肉吃。”
    晚上,一家人围著火塘,把昨天剩的肉又煮了一锅,吃得是满嘴流油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白阳躺在冰冷的土炕上,翻来覆去睡不著。
    他脑子里跟放电影似的,全是事儿。
    这四面漏风的破木屋,必须得修,不然等大雪一下,肯定会塌。还有家里的粮食,那点苞谷面,根本撑不了几天。妹妹白灿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天天光吃肉也不行,米麵菜这些样样都不能少。
    这些都要想办法弄到。
    靠山吃山,眼下唯一的出路,就是进山,得多弄点吃的回来,不然啥都是白扯。
    第二天,天刚蒙蒙亮,他就起了。
    他没惊动还在熟睡的娘和妹子,自个儿摸黑穿好衣服。
    把那杆老套筒猎枪仔细擦了一遍,又往腰里別了把砍柴刀,揣上几个冰凉的苞谷饼子,就出了门。
    山里的清晨,冷得能把人的骨头冻酥。
    白阳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地上,咯吱咯吱的声音在寂静的林子里传出老远。
    他没走寻常路,而是凭著几十年的经验,专挑那些背风的阳坡走,这种天气,野物们也都精明得很,会找暖和的地方待著。
    走了约莫半个多时辰,他停了下来。
    在一片坡地上,他发现了一串蹄印,蹄印不大,呈羊蹄状,旁边还有些被啃食过的草根和散落的粪便。
    是野山羊!
    白阳心里一喜。
    虽然他本来就是来猎羊的,但也没想过今天就能遇到,本打算长期寻找,没想到一出门就碰到了。
    他蹲下身,捻起一点粪便闻了闻,还是新鲜的,带著一股骚味,这说明羊群刚走没多久。
    他不再迟疑,顺著蹄印就追了下去。
    野山羊警觉得很,听力也好,不能跟得太紧,得保持距离,远远地吊著。
    又往前追了半个多钟头,穿过一片樺树林,前方的山坳里隱隱约约传来了些动静。
    白阳立马停下脚步,整个人像狸猫一样,悄无声息地趴在了一个坎后面,只露出一双眼睛,朝山坳里望去。
    只见山坳里,有七八只野山羊正在低头啃著草根,而在离羊群不远的地方,一个穿著破烂棉袄的青年,正猫著腰,手里攥著一根削尖了的木矛,笨手笨脚地想靠近羊群。
    没想到居然还有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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