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舍友是高中女同学 - 第387章 初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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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十二月中。
    邓文安坐在奶茶店等人,今天知音会来荷花镇,两人约好今天见个面。
    知音原本是打算明年再过来荷花镇,但他的小说提前完结了,就把面基的时间提前了些。
    他是隔壁省份过来的,五六个小时的顺风车就到荷花镇,不算特別远。
    知音原本是想高铁过来的,但是只能到s市的市区,市区离荷花镇还有段距离。
    他听取了邓文安的意见,选择了顺风车,而不是高铁。
    邓文安看了眼时间,差不多到约好的时间了。
    他转过头看著窗外,现在天已经变黑了,估计很快就会下雨。
    邓文安没有带雨伞,毕竟他出门的时候,天还是亮的,太阳还那么大。
    这才几分钟过去,天就变这么黑了。
    就在他想著要不要回家先拿把雨伞的时候,有个年轻人走到了他这一桌。
    “邓老师吗?”
    “你怎么也叫我邓老师?”
    眼前这个人就是知音,是邓文安认识多年的网友之一。
    邓文安提前跟知音说过,他坐在靠窗角落这一桌。
    知音点了杯奶茶,然后坐在邓文安这一桌。
    “我还是第一次跟省作家协会成员,坐在同一桌喝奶茶呢。”
    “那你不得討好一下我,以后你申请省作家协会的时候,我捞你一把。”
    邓文安喝了口奶茶,说道:“你又不是我们这个省份的,更何况你哪有这种权利。”
    知音不过是刚加入作家协会的普通成员,哪来的这种权利。
    更何况他是隔壁省的,又不是他们这个省份的。
    “你別说,我还真没这种权利。”知音笑著道。
    两人的关係还不错,他们都不是那种见网友就社恐的人,一见面就能正常聊天。
    “最近小说的数据怎么样了?”知音问道。
    邓文安的小说写到了百万字,平台短时间內会多给点流量。
    知音写过三本百万字小说,他自然知道这个。
    “这个月比上个月的数据要好,多了几万在读吧。”邓文安答道。
    小说完结后的两三个月,可能会跟连载时的稿费差不多,前提是在读数据没怎么变化。
    在那之后,稿费就会少很多。
    就算在读数据涨了,也比不上小说连载时候的稿费。
    “赚这么多钱,不要命啦?”
    “我哪里比的上你,你作家等级可比我高。”
    知音写了三年半的小说,今年又升了一级,每个月的稿费都不知道多少钱。
    作家等级是不会骗人的,每升一级都是拿稿费分堆上去的。
    知音有两本十来万在读的完结小说。
    他就是靠著这两本小说,加上今年写的小说,让作家等级升了一级。
    就算知音以后不写小说了,每个月都有一笔稿费。
    服务员拿著奶茶走到他们这一桌,她將其放下后,回到工作站。
    知音把吸管插入杯中,说道:“你再写一本小说就追上我了。”
    “这个可不好说,万一下本书扑街呢。”邓文安说道。
    写小说扑街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。
    不过,现在有几千个粉丝,应该扑街不到哪里去。
    只要写热门点的题材,那还是能拿到全勤奖的。
    邓文安和知音转过头看著窗外。
    外面下起了雨,而且这雨还不小。
    邓文安回过头看著对面的知音,问道:“话说你下本书还写都市文吗?”
    除开第一本书外,知音其他三本小说都是都市文,他在这个领域有一定的经验。
    邓文安觉得知音会一直写这个题材。
    大多数作家都会选一两种题材钻研,如果取得好成绩,那以后新书也会是这种题材。
    “不写都市文了,想换点其他的写。”
    知音喝了口奶茶,接著道:“我已经没什么热情写这种题材了。”
    他的第一本书是比较冷门的题材,只能勉强拿到平台的全勤奖。
    知音是在第二本书才开始写都市文。
    毕竟这是个热门题材,他也了解过一点,就选了这个题材写。
    知音已经连续写了三本都市文,他现在都有点提不起兴趣写这种题材的小说了。
    不是因为喜欢写这种题材他才写,而是迫於生活。
    知音不喜欢去外面打工,他毕业后就待在家写小说。
    但第一本书的数据差,只够他的饭钱。
    为了不被亲朋好友指指点点,他第二本书就选了都市文,还照著一些模板写剧情。
    第三本书也是如此,甚至有了前面的经验,写起来更加顺手,每天三更都不是问题。
    知音今年写的书,也就是第四本小说,提前完结不全是数据差的原因。
    还有一部分原因,是他提不起兴趣往下写了,也没什么灵感。
    “赚钱都不写吗?”邓文安问道。
    知音在都市文很有经验,他下一本书继续写这种题材,还是会有不少粉丝追更,数据差不到哪里去。
    放弃自己熟悉的题材,去其他领域写作,就算是他这种大作家,也是一件充满挑战的事情。
    “我还是想写点喜欢的,这样才能让我有动力往下写。”知音说道。
    他曾经也是个很喜欢写小说的人,现在把小说当成工作,就没那么喜欢了。
    大多数人是因为想写一个故事,这才开始写小说。
    而不是因为想赚钱,才开始写作。
    知音曾经也是这样,他没想著赚钱,只要有点收入就好,便写了自己喜欢的东西。
    后面被亲朋好友指指点点,他就没有接著写喜欢的东西。
    许多人燃烧热情写就的第一本书,如同石沉大海,溅不起一丝维持生计的水花。
    在现实的稜角上,那些晶莹的梦想被磨成了细碎的粉末。
    於是第二本书,他们亲手为自己套上枷锁。
    翻阅畅销榜单,在算法的坟墓里打捞题材,最后选择了一个被千万次验证、但自己內心却毫无波澜的题材。
    这一次他们真的赚钱了,稿费数字开始滚动,读者的追捧接踵而至。
    可每当打开文档,那种思如泉涌的激情已经褪去。
    日復一日的更新,变成了一场与字数搏斗的枯燥劳作。
    键盘敲击的不再是梦想,而是生计。
    那盏曾照亮创作长夜的灯,不知何时已在风中寂灭。
    知音觉得自己再写一本都市文,以后都不会再想著写小说,会让喜欢变成厌倦。
    所以他想著换一种题材写,不再去碰都市文。
    反正现在有两本书收入还行,还有一定的存款,不会再为一日三餐烦恼。
    而且他还加入了省作家协会,有了一定的名声,不会再被其他人看不起。
    现在的知音想找回初心,找回那个曾经的自己。
    这一次不为证明什么,也不为迎合谁。
    他只是想穿过岁月的迷雾,找回那个曾经因为一个念头、一段对话,就能兴奋地敲打键盘一整夜的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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