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片:洪兴四九仔?情报大王! - 第88章 叔父叫喝茶,风雨欲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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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88章 叔父叫喝茶,风雨欲来
    “铃铃铃”
    “铃铃铃”
    这是社团內部的专线,號码是绝密的,只有那些退了休的叔父辈,还有现任的几个区域堂主才知道。
    平日里,这部电话就像个哑巴,十天半个月也不会响一声。但只要它响了,就绝对没有小事。
    阿乐的眼角剧烈抽搐了一下,。
    这个时候打来,只有一种可能。
    他深吸一口气,胸膛剧烈起伏了一下,努力调整著自己的呼吸节奏。
    一步,两步,三步。
    他走过去,那只戴著金表的手在空中停顿了半秒,然后稳稳地抓起听筒。
    “餵。”
    声音低沉沙哑,透著刻意压抑的冷静。
    “阿乐,还没睡啊?”
    电话那头传来冷佬慢吞吞的声音。那声音里夹杂著电流的沙沙声,还有背景里若隱若现的麻將声和粤剧唱腔。
    “刚忙完。”阿乐的声音平稳,听不出一丝波澜,“冷叔有事?”
    “没什么大事。”冷佬在那头咳了两声,像是在清嗓子,又好似是在掩饰什么,“咳咳————邓伯刚泡了壶普洱,说是陈年的金瓜贡茶,味道不错。他说今晚雨大,雷声吵得睡不著,想找人聊聊。你离得近,过来陪老人家喝杯茶吧。”
    喝茶。
    这两个字钉进阿乐的耳朵里。
    在和联胜,“喝茶”从来都不是为了解渴。
    阿乐握著听筒的手指瞬间收紧,手背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暴起。
    社团出了这么大的事,几百人在街上开片,观塘的酒吧被砸烂,东莞仔重伤逃走,吉米不知所踪————
    这一桩桩,一件件,哪一件不是在打社团的脸?哪一件不是在动摇和联胜的根基?
    邓伯这个平日里不管事、关键时刻定乾坤的“太上皇”,终於坐不住了。
    “怎么?不方便?”
    见阿乐沉默了足足五秒钟没说话,冷佬的声音沉了几分,那种漫不经心的调侃消失了,“串爆和鬼佬也在,大家都在等你。”
    都在。
    叔父辈都到了。
    阿乐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,看来,他们已经通好气了。
    “方便。”
    阿乐嘴角强行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,“邓伯有请,我怎么敢不去。刚才在想给邓伯带点什么点心过去。既然大家都在,那我换件衣服就到。”
    “嗯,快点来吧。茶凉了,就不好喝了。”
    冷佬说完,也不等阿乐回应,直接掛断了电话。
    “嘟————嘟————·————”
    急促的盲音在空旷的办公室里迴响。
    阿乐放下听筒,他站在原地,保持著掛电话的姿势,沉默了足足一分钟。
    窗外的闪电一道接一道,惨白的光影在他脸上交替闪烁。阴暗的灯光下,他的表情变幻莫测。
    恐惧、愤怒、绝望、狠辣————
    各种情绪像走马灯一样在他眼中闪过,最后,所有的情绪都归於一片冰冷。
    他转过身,走到办公室角落的穿衣镜前,看著镜子里那个面色阴沉的中年人。
    镜子里的人,头髮梳得一丝不苟。但他老了。两鬢已经有了刺眼的白髮,眼角的皱纹里藏著深深的疲惫和戾气。
    “喝茶————”阿乐喃喃自语,如果去了,邓伯肯定会让他收手,甚至逼他退位。
    毕竟两年一届的选举快到了。邓伯那个人,一辈子最讲究的就是“平衡”。
    他绝对不会允许某一个人的势力大到无法掌控,更不会允许有人搞独裁,把和联胜变成“林字头”。
    如果不去,那就是公然抗命,是造反。
    明天,不需要等到天亮,只要今晚他不去,邓伯一句话,整个字头最少一半都会听邓伯的,与他为敌。
    阿乐整理了一下领带,將歪了的领带夹扶正。看著镜子,眼神逐渐变得空洞,那是杀意沸腾到极致后的冷静。
    既然没路走,那就杀出一条路。
    他拉开办公桌最底层的抽屉,目光扫过那把冰冷的黑星手枪。
    犹豫了一秒,他摇了摇头。
    带枪去见叔父,那是坏了江湖规矩。邓伯家门口肯定有专人搜身,还没进门,枪就会被搜出来。到时候,本来就有理也变成没理,反而给了他们动手的藉口。
    他把手枪推回去,伸手摸向抽屉的深处。
    那里,躺著一把用来拆信的锋利折刀。
    那是把德国造的索林根折刀,限量版。刀身很轻,很薄,却异常锋利,吹毛断髮。
    这是当年他刚选上坐馆时,一个想要巴结他的贸易商送的。这几年,他一直用这把刀拆信,拆那些装著钞票的信封。
    没想到,今天它要用来拆別的“东西”。
    “咔嚓。”
    刀刃弹出,寒光一闪,映出阿乐那双没有任何温度的眼睛。
    他用拇指轻轻刮过刀锋,感受到那一抹冰凉的锐利。
    隨后,他慢慢收刀入怀,贴身放进西装內袋里,紧贴著心臟的位置。
    “阿泽,备车。”
    阿乐对著门外喊道,声音平静得可怕,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。
    一直守在门口的心腹阿泽推门进来,看到阿乐正在整理袖口,连忙低头应道:“是,乐哥。去哪?”
    阿乐抬起头,目光穿过阿泽,投向漆黑的雨夜。
    “去邓伯家。”
    浅水湾,某处隱秘的安全屋。
    这里的雨似乎比佐敦小一些,但依旧淅淅沥沥下个不停。
    巨大的落地窗上映出室內温暖的灯光,將外面的风雨和寒冷隔绝在另一个世界。窗玻璃上掛满了水珠,流淌下来,模糊了远处维多利亚港的灯火。
    吉米坐在柔软的米色布艺沙发上,手里端著一杯加了冰的威士忌。
    他的手指有些发僵,无意识地晃动著酒杯。冰块在玻璃杯壁上轻轻碰撞,发出“叮噹、叮噹”的清脆声响。
    电视机开著,正在播报晚间突发新闻。
    画面剧烈晃动,记者在冒雨拍摄。镜头里,观塘酒吧街一片狼藉,警车红蓝交错的灯光闪烁不停,把积水的路面照得光怪陆离。
    ——
    警戒线外,围满了看热闹的市民。救护车进进出出,医护人员抬著担架狂奔。
    记者的声音在雨声中显得格外焦急和亢奋:“————据悉,今晚九点左右,观塘区发生多起严重的黑社会暴力衝突,涉及多达百名帮派成员。目前警方已经封锁了相关街区————”
    吉米看著新闻,脸色苍白如纸。
    如果不是江权未雨绸繆,提前安排好了一切————
    现在新闻里的主角,可能就是他吉米,或者是一具躺在停尸房里的冰冷尸体。
    “老板,阿乐的车动了。”
    “眼线来报,阿乐的车队离开了佐敦,方向是邓伯家。”
    “邓伯家?”
    吉米手里的动作猛地一顿,冰块撞击杯壁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    他猛地转头,看向坐在餐桌旁的那个年轻人。
    江权正坐在那里,面前摆著一份精致牛排。动作从容地切下一块牛肉。將牛肉沾了点黑胡椒酱,送进嘴里,细细咀嚼。
    “看来,老天爷都在帮我们。”
    江权咽下牛肉,拿起餐巾轻轻擦了擦嘴角,脸上掛著玩味的笑。那“权少,这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?”
    吉米皱著眉,把酒杯放在茶几上,“阿乐去找邓伯,这可是大事。只有两种结果:要么阿乐服软,接受帮规处置;要么邓伯压死他,废了他的坐馆之位。”
    “服软?”
    江权轻笑一声,放下了手里的刀叉。
    “吉米,你是个生意人,做得越大越成功。所以你总觉得凡事可以谈,凡事都有个价码,凡事都要讲规矩。但在阿乐眼里,世界不是这样的。”
    江权站起身,端起手边的红酒杯,走到酒柜前,给自己又倒了一点红酒。
    “阿乐这种人,把权力看得比命还重。他是那种寧可我负天下人,不可天下人负我的梟雄。”
    江权转过身,靠在酒柜上,摇晃著酒杯。
    “为了独掌大权,为了不交出那根龙头棍,他大d都敢拿石头砸死。你以为那是意外?那是他骨子里的狠。”
    “现在,他已经被逼到了悬崖边上。”
    江权伸出三根手指。
    “第一,你断了他的財路。没了你的钱,他拿什么养手下那帮如狼似虎的马仔?”
    “第二,东莞仔没死。那头疯虎一旦缓过气来,绝对会不死不休地报復。阿乐现在睡觉都要睁只眼。”
    “第三,邓伯要逼宫。这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”
    江权抿了一口红酒,“你觉得,一个已经被逼上绝路、手里还握著刀的赌徒,会听邓伯的话,乖乖交出筹码,然后退位让贤,回家带孙子?”
    吉米听著江权的分析,额头上渗出了一层冷汗。
    “可是————那是邓伯啊!”
    吉米的声音有些乾涩,“如果邓伯如果不逼他,那还好,大家还能维持表面的体面。如果邓伯真要拿帮规压他,要逼他交出权力————”
    “那今晚,和联胜就要办丧事了。”
    江权接过了话头,声音骤然变冷,眼神锐利,直刺吉米的心臟。
    吉米只觉得一股寒气直衝天灵盖,连指尖都有些发麻。他不敢置信地看著江权,你是说阿乐敢杀邓伯?!”
    “那可是邓伯啊!和联胜的精神支柱,几十年的老江湖,连警务处长都要给三分薄面的人物!杀了他,阿乐就是欺师灭祖,全江湖都会追杀他!”
    “为什么不敢?”
    江权放下酒杯,一步一步走到吉米麵前。
    他拍了拍吉米的肩膀,掌心的温度透过衬衫传过来,却让吉米感到一阵心悸。
    “吉米,这就叫——狗急跳墙。”
    “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什么是不能杀的。只要利益足够大,或者恐惧足够深。
    "
    “当一只狗被逼到墙角,后面是悬崖,前面是猎枪的时候,它不会管你是主人还是神仙,它只会做一件事—扑上去,咬断你的喉咙。”
    江权越过吉米,走到落地窗前,看著窗外漆黑的雨夜。
    “准备一下吧,吉米。”
    “等那个老傢伙一死,整个和联胜这艘破船就彻底失去了压舱石。它会翻,会沉,会乱成一锅粥。”
    “阿乐会发疯,想用武力镇压一切;东莞仔会发疯,想趁乱报仇;串爆、龙根那些叔父会发疯,想爭夺话语权;所有的大底都会为了那根龙头棍抢破头。”
    “那时候,就是你这个手里握著钱、身家清白、又有脑子的金主”出来收拾残局的时候。”
    “记住,混乱,不是深渊。混乱是阶梯。”
    他猛地转过身,看著吉米,嘴角勾起微笑。
    “当他们都在忙著杀人、忙著抢地盘、忙著內耗的时候,我们要做的,就是把梯子架好,然后一步一步,踩著他们的尸体爬上去。”
    “爬到最高点,俯视他们。”
    “轰隆一—”
    窗外,又一道巨大的闪电划破夜空,將整个房间照得如同白昼。
    光芒照亮了江权那张年轻却深不可测的脸。那一瞬间,他的眼神比窗外的雷电还要耀眼,还要危险。
    吉米看著他,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。
    他突然觉得,眼前这个年轻人,比阴狠的阿乐,比老谋深算的邓伯,甚至比整个黑社会都要可怕。
    但也只有这样的人,才能在这吃人的江湖里,带他杀出一条血路。
    吉米颤抖著手,端起茶几上那杯威士忌,仰起头,一饮而尽。
    “咳咳————”
    烈酒入喉,像火一样烧著他的食道,烧著他的胃,也烧著他心底那颗原本只想著做生意、现在却开始膨胀的野心。
    他放下杯子,重重地呼出一口带著酒气的浊气。
    原本惊慌、犹豫的眼神,逐渐变得坚定,甚至透出一丝从未有过的狠厉。
    既然这江湖不让他安安稳稳做生意,那就把这江湖踩在脚下,制定自己的规矩。
    “好。
    “”
    “那就让他们杀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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